• 美國老人醫療保險制度 [七]註冊加入期與罰金規定篇

    本文刊載於 美南日報 November 15, 2017 D8

    傳統聯邦醫療保險(Original Medicare)的制度設計上,雖然容讓民眾自行註冊參加,然而法令規定在「初始註冊期(IEP)」結束後才登記參加者,除非您符合「特別註冊期(SEP)」的資格,否則Medicare的Part A、Part B與Part D都會收取延遲參加註冊的罰款,倘再加上美國健保改革規定的無醫療保險罰款,罰責之重讓人不堪小覷。

    前文已經說過,凡於美國曾經繳納社會安全稅與聯邦醫療保險稅超過10年者,在自身或配偶年滿65歲時,便可免費取得Medicare的Part A資格;而年滿65歲(含以上)的美國公民,或已在美國居住五年的合法身分者,也可不購買Part A而僅單購買Part B。這種加入保險的申辦規則,造成部分符合Part A免費條件的老人家,以為也可以選擇不加入Part B與Part D來省點保費;或者認為社安局會根據個人繳稅資料,讓Medicare的A與B部分都自動生效,每天只是在家等著政府寄來保險卡與帳單,完全沒打算向任何單位主動註冊,事實上這些想法是大錯特錯的誤會!

    首先我們要看到的是,美國民間的保險公司除了團體保險以外,通常不接受65歲以上長者個別加入任何健康保險計畫,所以除非您在65歲以後仍能繼續工作且已有雇主提供團體保險,否則若是個人沒有醫療健康保險,根據美國健保改革方案(Affordable Care Act)規定,每年將被處以695元美金或收入的2.5%罰款,明年2018年截至筆者完稿(11月12日)前仍未公布。至於團體保險的保障內容與Part B內容何者較佳,元鐘提醒長輩們一定要充分比較再行選擇,因為這是銀髮族第一個不可不慎的保險陷阱所在。

    其次,Original Medicare的初始加入期為年滿65歲的生日前三月、當月與後三月,總計共有七個月的申辦時間;若是您錯過了IEP的申請期限,除非您本人或配偶正在工作並具有雇主提供的團體醫療保險,或者是搬離目前計畫服務地區、遷入(遷出)長期護理設施、取得(失去)符合醫療補助Medicaid資格或其他特殊狀況,屬於符合Medicare的Part B「特殊加入期」規定可以不用受罰,否則只有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一般加入期(GEP)」可以註冊,並且從Part A、Part B到Part D,各有最少二年至終生罰款的延遲加入罰則。除非您退休養老過程完全不打算在美國看病就診,否則這第二重的保險陷阱,大家千萬不可不防!

    聯邦醫療保險各部分罰款規定

    聯邦醫療保險與相關計畫各類註冊期一覽表

    如對本文所述有何疑問,請與「李元鐘保險經紀公司John Lee Insurance Agency」聯繫。 999 E. Arapaho Rd., #340 Richardson, TX 75081,Tel: (972) 918-0308,Fax:(972) 918-9182,E-mail: info@johnleeins.com。本專文全部內容,倘未經過筆者之書面同意,一律不得翻印或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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