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保險解析-醫療險與人身傷害險

    發生車禍意外事故,「人」的受傷情形最難解決,因為不論是身體的受傷或心理的受傷,這都很難化成一個數字,讓肇事方與被害方兩造心服口服,而且這些醫藥費用的開銷,加上衍伸而來的生活不便與收入損失,更是讓人愁煩不已,所以要讓保險公司損失獲利而付給賠償,如果沒有很具體的證據來論證理賠義務,這個部分總讓肇事方、被害方、無辜第三方與保險公司吵成一團,各自為該負擔的義務與責任爭執不休。

    為此我們接著來看汽車保險裡面的「醫療險Medical」部分。這個保險是指在車禍事故中,不管您是否有錯,只要對方有汽車保險,您的保險公司就可以先給付您的醫療費用。筆者強烈建議社會大眾,一定要買醫療險,尤其當您個人沒有健康保險時,購買額度建議至少要有$5,000元以上,並依家庭成員多寡、以及是否有健康保險等因素,一併考量保障額度的多寡,因為每個人有不同需要,而且美國的醫療費用計算下來相當高昂,有時光是有關傷勢的檢查便已貴得嚇人,更別提要等打完官司後才拿到自己先墊付的醫藥費用,這對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而言,額外開銷的財務壓力常常在責任尚未釐清時,便把當事人壓得喘不過氣來。

    除此之外,另有一種保險叫「醫療及工資損失險Personal Injury Protection(簡稱PIP)」,這種保險的意思是說在車禍中,不管您是否有錯,只要對方有保險,您的保險公司就會從保險中先給付您「醫藥費」及「80%工資損失」。倘若我們以保額$2,500元為例,您覺得這筆錢到底夠不夠補貼我們車禍的開銷與損失?

    讓我們先從「工資損失」方面來說。要獲得工資損失補償,保險公司設下的定義是必須因為身體受傷「無法工作而請假」;然就實務面來說,勤奮努力的華人在美國異鄉打拚,通常為了保住工作,如非必要絕不敢輕易向老闆請假。而且在有制度的公司裡,病假、事假及休假都是結合在一起的,一年有一定的天數,不論病假、事假及休假都是照常付給薪水。所以依照公司福利而言,多數人平均有2至3個星期的假期。如果要申請工資損失,保險公司一定會要求您提出薪水損失證明,並扣除您原本「休假給薪」的福利,這時候您有多少機會可以得到保險公司支付的「工資損失補償」呢?如果您的收入都靠現金交易而無固定數字,或是支領退休金的退休人士,以及毫無固定收入可言的家庭主婦與學生,您又如何能提出讓人信服的收入損失證明呢?所以「工資損失補償」部分對多數人而言,只是一個看得到卻拿不到的賠償項目!

    其後再以「醫療費用」來說,以美國社會目前醫療費用的水準,若依筆者實際協助申辦理賠的經驗來談,若因車禍進了急診室,若是只照核磁共振MRI檢查而沒有住院,費用大概就要付給醫院約$7,000元上下,但依前例PIP以$2,500元為上限,光是支付「醫療費用」都不夠了,如何有多餘的額度去支付「工資損失」呢?所以讀者們若是阮囊羞澀,那麼這一項保險可以暫時不列入考慮,但要如何透過其他保險來增加醫藥費或其他保額,還是得請您和保險經紀人依據實際情況多做討論。

    除了前述兩種保險,還有一種比較特別的保險也有支付人身傷害部分,也就是「對方無保險的人身傷害險Underinsured Motorists Body Injury (簡稱UMBI)」,這種保險通常會與「對方無保險的車體損害險Underinsured Motorists Property Damage (簡稱UMPD)」相結合,主要是以對方有過錯但無保險或保險不足額時,由己方保險來負責人身傷害及車體損害,但保險內容也及於對方保險的不足額,所以但實際上是可細分成:對方無保險的人身傷害險、對方無保險的車體損害險、對方不足額保險的人身傷害險、對方不足額保險的車體損害險等四種保障。

    這種保險也和第三人責任險一樣,有三個數字共同組成。我們若以$25,000/$50,000/$50,000為例來說明,前二個數字是針對「對方無保險的人身傷害險」,$25,000/$50,000是指每人最高理賠上限$25,000元,每個事故人身傷害理賠上限為$50,000元;第三個數字$50,000是針對財產損失(Property Damage),代表理賠自己的汽車最高為$50,000元,並有$250元的「自負額」(自負額Deductible,也可寫成「自付額」,就是自己必須先付一筆錢後,保險公司才開始理賠。$250元是德州政府的規定,無論車輛價值有多高以及保額的大小,自負額均是$250元。換言之,即自己付了$250之後,保險公司才會開始給付,最高以$50,000元為上限)。

     

    【備註】本專文全部內容,若未經過筆者之書面同意,一律不得翻印或轉載。如對本文所述有何疑問,歡迎線上留言發問(請提交可電話連絡或電郵回覆之正確資料)。

     

Copy Protected by Chetan's WP-Copyprot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