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保險解析-如何看懂第三人責任險

    汽車保險人人需要,保險種類與保單內容也不複雜,可是很多人應該都曾聽說類似狀況:有的人誤信誇大宣傳而買錯保險,結果事故發生後被保險公司拒賠或理賠不足;有的車主則以為肇事責任不在自己,就連事故後修車費用也是對方理賠,沒想到期滿續約時保險費仍是鉅額增加。當然,會發生這些狀況,自然因為當事人對汽車保險的理賠原則認識不清的機會最大,但這些誤會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

    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們先來談談美國法律對保險公司,在有關汽車保險的管理與要求。汽車跟美國人的生活是非常緊密地,甚至有人說「美國文化」就是「汽車文化」,因為無論到何處都需要汽車。例如電影院有露天汽車電影院(老一輩的人或許才有看過),麥當勞、肯德基、中餐館等很多餐廳都附有Drive-through(得來速,不用下車就可以點餐、取餐、付錢)。由於美國土地廣大,人口分散,再加上大眾運輸系統工具的不足,因此在美國至少有兩億五千萬(250 million)輛車,平均起來幾乎不分男女老少,每人名下都有一輛汽車。因此法律多有規定只要駕駛人使用汽車,就一定要買保險(當然仍有「例外」狀況:例如新罕布什爾州New Hampshire State駕駛人,不一定要買汽車保險;另外在維吉尼亞州Virginia State如果選擇不買汽車保險,每輛車每年需繳$500元給州政府)。

    在美國,各州政府為了保障一般消費大眾的權益,所以美國政府將保險劃歸於每一州的州政府來管理,保險最高管理機關是各州的「保險司」,例如在德州是Texas Department of Insurance。幾乎每個人在一生中都會有機會買保險(汽車、房屋、商業、人壽、醫療、老人保險…等等),保險在高收入高發展的國家或區域,更與每個人的生活緊密結合,可是一般消費大眾對保險仍不明瞭而無所適從,美國政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要求所有的保險公司在汽車保單上都必須要使用制式化的保單為原則,藉此希望能保護到社會大眾。

    換句話說,在同一州(特別強調同一州),A公司的汽車保險單和B公司的汽車保險單必須是一樣的。美國是個自由社會,當然會允許保險單上有少許文字上的不同,但雷同性至少得超過98%以上。所以,如果有任何人告訴您,這一家汽車保險公司的保單比另一家汽車保險公司的保單更好(意即承保範圍更廣,Broader Coverage),基本上是不正確的,而且是誤導消費大眾。因此藉由政府的管制,形成汽車保險是所有險種中最簡單的險種。

    請注意,汽車保險具有高度的同質性。「同質性」的意思是說,雖然是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但彼此的產品沒有任何不同,所以聰明的讀者要選擇保險公司為汽車投保時,除了應確認保險公司在德州有立案,是合法執牌經營的保險公司,最重要的就是所買到的汽車保單內容。然而不幸的是,因為汽車保險是最簡單的險種,有的保險經紀人為了讓保單成交,說了許多不是敘明在保單內容的「謊話」(或許也可能是本身保險專業知識不足),但在外界一傳十,十傳百,就將它變得複雜化,而且更加容易使人誤解。

    所以要搞懂最簡單的汽車保險,請記得各家保險公司廣告台詞說得再多,其實每種保險只有「一種」保單,至於這些保險不論是保人、保車或保其他財損,全部都可歸納在九個險種裡面;如果您還搞不清楚的話,您可以把自己現有的保單拿出來對照一下,看看每一種保險所提供的保障範圍究竟為何。

    首先我們來看多數州上路必備的Liability Insurance (Body Injury / Property Damage),有些保險公司用英文縮寫BI / PD),中文的意思是第三人責任險(人身傷害險/車體損害險)。這個保險的用途是您在車禍事故中,若是屬於過失的一方,您的保險公司將給付對方的損失。在這一項險種裡會看到三個並列的數字,比方說$50,000/$100,000/$50,000,其實這代表三種您所投保理賠項目的上限,所以每個人的保單數字可能會有不同。如以我們舉例的$50,000/$100,000/$50,000,第一個數字代表每人身體受傷(Body Injury)的賠償上限為$50,000元;第二個數字是指每個事故身體受傷賠償總和最多為$100,000元;而第三個數字$50,000是代表財產損失(Property Damage),在汽車保單中就是指車體損害的理賠,最多以$50,000元為上限。

    筆者再次提醒,您的「第三人責任險(Liability)」一定要買足,因為現在外面物價節節升高,隨便一場輕微的車禍事故,不論是人員受傷要檢查治療的醫藥費,或是汽車修理所需的零件材料費與拆裝修復工資,都是隨著通貨膨漲而不斷節節上揚,所以這個保險買了絕不只是要滿足法規要求,更重要的在於我們是否有能力負擔所有侵權行為的復原與賠償,否則損失情形一旦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額度,後面的麻煩可更是讓人頭大不已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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