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谈「一般药」与「名牌药」的迷思

    看病以后,通常都得施以药物治疗,可是到底要使用怎么样的药物才能真正「药到病除」呢?不要说刚发明的新药与传统药物何者为优,就算同一种主要成分的药品,该选择哪一家公司出产的才对,不仅医师、药厂与民众各有看法,政府与保险公司该怎么样设定付费标准也是让相关单位头大不已。所以我们再用些篇幅,深入地谈谈一般药和名牌药的问题与迷思。

    对大多数人而言,总认为吃药就要用名牌药(原厂药Brand Name),因为一般药(学名药Generic)没有办法达到功效,故对医师所开的某些名牌药,但保险公司未列入Part D的标准药单最常抱怨。一般药通常是指原厂药的专利权过期后,其他合格药厂依原厂药申请专利时所公开的资讯,产制相同化学成分药品。如以目前市场机制与法令规定,学名药和原厂药应有90%以上的主要成分完全一样,两者唯在药物载体可能出现不同,然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指出,药物载体不会影响药效,只是有人可能会对某种载体产生过敏的现象,因此基本上一般药就等于名牌药,二者药效应该要是完全一样的,「贵就是好」这个观念其实不一定对。

    药厂是个营利组织,每年投下大笔经费做研究,希望能研发出新而有效的药物。除了研发费用,尚有广告、人事、交际、利润、生产等等,以至于卖到患者手上的药价是如此的昂贵。而为了鼓励与保护药厂,全世界各国都给予专利保护(Patent),专利的时效多以20年为限,仍在专利期的药可以称为名牌药Brand Name,过了专利的时效,一般药厂也可以加以生产则称为一般药Generic,这时FDA对各药厂提出严格的规定及保证要求:

    (一) FDA要求「一般药」要一样安全及有效(FDA requires that all Drugs be safe and effective)。

    【注:英文的原文句子并未指出要和什么一样,这里是指和之前受专利保护的「名牌药」做比较。】

    (二) FDA要求「一般药」要同样疗效(FDA requires…the same Quality, Strength, Purity, and Stability)。

    【注:「疗效」是指品质、强度、纯度和稳定度。】

    (三) FDA要求「一般药」同样时间达到效果(Generic Drug work the same way and same time)。

    (四) FDA要求「一般药」得通过药商的试验与FDA的核准才能上市。

    (五) FDA要求无论是「名牌药」或「一般药」,得同样的用政府所订定的标准来生产(Both Brand Name and Generic Drug facilities must meet the same standards of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FDA绝对不允许任何药在不符合政府标准的厂房生产。

    【注:在实际上,约有50%的「一般药」是由「名牌药」的药商所制造,一般人容易误以为「一般药」是由小工厂所生产。】

    上述五项内容是美国政府官方的文件规定,FDA在核准任何一种新药上市时,至少得经过10年以上的时间,详细过程不在此讨论,其中需经过动物实验,再经人体实验,确定安全无虞才会核准上市。因为这样您就认为名牌药真的有效吗?事实上,真正的考验乃是在药品上市后。虽然早先已有人体实验,但毕竟只是极少数的几千人至上万人参与实验而已,每个人都有他的独特个体性,所以就算药物核准上市后仍会看到「某某药品」禁用与回收,其中产生的医疗纠纷案例更是不可胜数。

    名列全球前十大药厂之一的美国M公司,于2004年9月曾宣布全球性回收一种治疗关节炎的V字开头名牌药,因为使用过程许多医师发现患者有增加心脏病发及中风可能(Increase relative risk ….heart attack and stroke),但这款药物自20世纪末,早已在全球超过80个国家上市,光是2003年的全球营业额便高达25亿美金。这是一个名牌药全球性回收的实例,一般药当然也有回收下架的情形,但通常是包装不良…等小问题造成,毕竟这些药都已经过漫长时间与几百万人,甚至亿万人的「人体考验」,安全性当然远胜于刚上市的名牌药。

    行文至此,元钟声明自己绝不是反对新科技或新药,而是从保险理赔实务经验并站在安全的考量点上,提醒您「一般药」是经过长达二十年甚至更久的「人体实验」,由全世界数以百万以上的人用自身经历做出疗效见证;相对的这些新上市且尚未列入标准药单给付的专利药,究竟已对多少人产生疗效或产生副作用?我们若非从经济负担考量,是否就像接受实验的白老鼠非用不可?若非真因传统药物失去疗效或有不良的副作用,其实现在以销售数量来说,不论是民众自购或保险公司给付的药物,90%都是「一般药」,在在证明使用名牌药绝不是包治百病的万灵丹。如何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并善用「阶梯式疗法」制度,或者询问药剂师是否另有其他的药(不论是一般药、柜台药)可能替代名牌药,将相关药名与剂量的资讯带回与医师讨论,唯有找出真正最适合您的药,才是接受治疗与纳入保险的最终目的。

     

    【备注】本专文是根据李元钟在2008年10月到2009年1月间,陆续发表在以服务广大华裔同胞著名、立场公正著称的平面媒体「达拉斯时报」和「亚美时报」的「老人医疗保险系列」专文改写,并依照2010年当时最新资料(美国政府统计资料并非逐年公布)修订补充而成,希望能提供些许医疗保险计画的观念给长辈们。如对本文所述有何疑问,欢迎线上留言发问(请提交可电话连络或电邮回复之正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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