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觀念盛行的美國,所有人、事、物的背後,都有各類保險商品的存在空間。舉凡上班上學所必須的駕駛行為,你可以根據個人需要及家庭經濟條件,事先為自己與車上的乘客買好保險,甚至要為個人不慎撞上的人、車、房屋、機具或動物投保,這樣才能在車禍意外發生後,彼此都有最基本的支付能力,因應各方生活重建、健康治療與其他衍生性開銷。
現今政府在許多法律與政策制定以前,便會要求相關當事人得事先投保,藉此分散業主與消費者、侵權者與受害者的風險與責任。既然生活處處離不開保險,我們打開電話簿或上網搜尋,琳琅滿目的保險廣告,要怎麼從難以數計的本地與跨國保險公司裡,找到一家可以完全滿意且能信任的業者投保;還有許多仲介保單的保險經紀公司,到底在保險公司與投保顧客間扮演什麼角色?看來這裡面處處都有奧妙玄機還不為人知呢!
為了解開這些保險業務員口中的「話術」,我們很樂意用最簡單的白話,幫大家看懂手中所持有的汽車保單。大家都知道美國法律有規定,每輛汽車上路前都得事先買好保險,以保障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汽車保險」雖是所有險種裡最簡單不過的一類,但多數消費者仍無法完全理解,各家保險公司所推出的保單內容究竟有何差別。
在美國複雜的聯邦體制中,聯邦政府的權力只能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行使,真正的執行主權的實體其實是「州」,所以在強調自由競爭的社會與經濟體制下,比方您若住在達拉斯或休士頓,那麼當地的保險公司不論是大是小,其實都得接受德州政府保險司(Texas Department of Insurance)的最高權責管理,並在同一套「遊戲規則」中運作及接受規範。
如果任由保險公司自行定義理賠範圍,或是設下種種除外責任,我們敢說一旦意外事故發生,不論投保人、被保人與無辜第三方,誰也別想從密密麻麻的保單條文裡,找到符合自身權益的內容敘述,進而辯倒財大氣粗,且聘有各類專才的保險公司,讓它甘心樂意地掏出錢來理賠。故就德州目前主要的汽車保險範圍來看,基本上可分作九種,但德州保險司對業者有所規定,保單內容在原則上都必須以「制式化保單」來公平競爭,所以這九種保險類別只是各有不同的保障範圍。
換句話說,如果A公司與B公司都有賣某一類汽車保險,就算兩家公司所提出保單文字敘述稍有差異,可是「承保範圍」(Broader Coverage)一定是相同的。這就是說若有保險業務員或經紀人向你強調,某家公司的保單比別家承保範圍更廣或更好,這一定是刻意誤導消費者的廣告噱頭,大家千萬要小心後續的陷阱!